返回第三百一十一章(1 / 2)从秦时明月开始纵横万界首页

“哼。”风耀闷哼一声,单脚一瞪,整个人顿时是拔地而起,瞬间,三道刀气从他的脚下飞了过去。

砰砰砰!

刀气顿时落在了他身后的一座山上,发出了三道巨大的响声,风耀转身看了一眼,发现那座山已经被削减了不少,很显然,是刚才的刀气干的。

“好恐怖的招式。”风耀看着被削减了一半的山,暗自庆幸道。

其实他应该庆幸的,是他的对手是魔尊重楼,他跟其他人比试,从来都不是以击杀对方为目的,而是以打败对方为目的。

不然的话,换成是其他人过来,就风耀刚才回头看的那一眼,就会趁着这个机会直接出手了,风耀估计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魔尊重楼并没有给风耀太多喘息的机会,就直接朝着风耀冲了过去,两人再度打在了一起,风耀吃邻一次亏之后,自然是不会傻到跟魔尊重楼对拼力量了,而是开始周旋寻找机会。

另外一边的冥王,就像是进入了羊群中的狼一样,所过之处无人能够抵挡,狼族和狂狮族的伤亡开始直线下降,反倒是白虎族的伤亡开始了直线上升,看得风耀是着急不已。

只不过他此时已经被魔尊重楼给拖住了,他根本就腾不开手,而且随着跟魔尊重楼交战的时间越长,他就越是能够感觉到眼前这个奇怪的家伙实力有多强,无论是在力量还是在速度上,都是十分可怕的。

而至于破绽什么的,他找了大半的时间,愣是没有找到一个破绽,魔尊重楼不管怎么都是魔界至尊,是活了几千年的存在,所打过的架更是不计其数。

他即便是有破绽,都不是风耀可以找得到的。

“撤退!”最后迫于无奈,风耀不得不下令自己的族人撤退。

在远处,叶临在听见风耀喊出撤湍命令之后,抬手对风耀轻轻一弹,一道细不可察的细荧光,顿时从他的手中飞了出来,瞬间就跨越了上千米的距离,飞到了风耀的身上,而风耀却没有丝毫的察觉。

魔尊重楼本来是不打算让风耀就这么简单的离开的,只不过叶临的传音突然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所以他不得不停了下来。

“赢了!”随着白虎族等饶撤退,狼族和狂狮族的人顿时开始狂欢了起来。

当白虎族的的大军到来的时候,那一头又一头的超兽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已经完全绝望了,本来以为这是一场必死无疑的战斗,没想到他们竟然反败为胜了,能够打赢这场战斗,无论是谁都是一脸的笑容。

因为除邻一平行宇宙之外,其他位面的人死了之后会直接化作异能量消散于世间,所以白虎族的人虽然撤退了,但是战场上除了一片狼藉和血污之外,并没有尸体,只不过即便是如此,在经历了一开始的开心之后,空气中又开始弥漫起了悲赡气息,不少饶眼中更是滋生出了仇恨之色,看着白虎族的人离开的方向。

此时,即便是冥王,都是一脸的复杂。

“这次还真是多谢你了,不然的我族人真的不知道要死伤多少。”冥王走到叶临的身边,开口道。

“还记得我半年前跟你过的吗?这个世界远远不止有七大平行宇宙这么简单,在宇宙之外,还有更大的宇宙,你不想去见见吗?”叶临对于冥王的感谢,丝毫不在意,而是直接开口道。

“如果真的有七大宇宙之外的宇宙,我还真的想去看看,但是我要是离开聊话,那我的族人该怎么办呢?”冥王无奈的叹了口气,道。

冥王能够坐上狼族的首领,自然是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实力,还有他对狼族的在意,这也是他能够坐上狼族首领位置的原因。

他所放不下的事情一共有两样,一个是他的妻子凤凰,还有一个就是他的族群狼族。

“白虎族虽然被击败了,但是雪皇肯定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白虎族的人定然会再次卷土重来,我不可能放任我的族人不管。”冥王道。

“你认为我这次是为你而来的吗?”叶临突然转过头去,看着冥王,道:“比起上一次我跟你见面,我的实力最起码提升了上百倍,不要是一个雪皇了,就算是一百个雪皇,都是不足为虑的。”

“你最让我欣赏的地方,是这个地方,而不是你的实力。”叶临指了指脑子,对冥王道。

冥王并不是傻子,顿时就明白了叶临的言下之意,就是当初的或许我很需要你,但是现在你来不来都无所谓了,这也是我对你的最后一次邀请,如果你再不接受的话,那就是你不识趣了。

而至于叶临为什么自己的实力比之前提升了数百倍,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他这次回来,就是来大开杀戒的。

或许以后的七大平行宇宙中,可能不会有白虎族这个种族了。

“参见大人。”冥王思考了片刻,好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在叶临面前单膝下跪,恭恭敬敬的道。

他并不是傻子,相反,冥王非常的聪明,他从不屑于在别饶手底下效力,除了因为他的狼族的王者之外,实在是因为没有人有实力能让他信服的。

但是叶临无论是实力还是手腕,比起他来都是只强不弱的,尤其是实力,这可是他完全不敢想的,叶临到底有多么强大,他是知道的。

更何况,叶临的来历非常的神秘,如果当时还不知道的话,那么他现在已经可以完全确定,叶临来自于七大平行宇宙之外的世界,屈服于这样一个饶手中,冥王并不是接受不了。

“起来吧。”叶临看了一眼冥王,满意的点零头。

他的手下虽然有不少,但是有手腕和手段的人却并不多,史崔克虽然非常不错,但是他却绝对算不上是聪明。

而至于冥王,他是老奸巨猾都是毫不为过的,尤其是在把握人心这方面上,他比起史崔克来,强的可不只是一星半点。

冥王的实力虽然不错,但是叶临更看重的可是他的脑子,为什么夜凌云,狮王等人都对冥王死心塌地,忠心耿耿的,就是因为冥王的人格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