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繁花未央遇通天(1 / 1)花时多风雨首页

“姑娘,姑娘您前面点的都是大菜,您一个人要吃这么多啊!”且不说店小二被吓到了,就是店里的其他宾客见状也都扭过头来看着花百媚,其中花百媚邻座的一个书生打扮的小哥更是不自禁地笑了笑,心下想着:这样的姑娘还真是头一回见到,穿得体面淑女,可出口居然如此豪放,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花百媚白了他一眼:“我掏银子你做菜,你管我吃多少!还没说完,重点是给我拿两坛烧刀子!”  “两坛?姑娘,我们家的烧刀子那可是有名的烈酒,劲头足着哩!就是一般壮汉,两坛也倒下了,姑娘您……”  “干嘛?怕我醉死不付钱啊!”说罢便掏出一小块金锭,“伺候好了就都是你的!别扫本姑娘的性质!”店小二看见金锭立刻眼前一亮,再也不劝解了,“姑娘!姑奶奶!酒肉饭菜马上就来!”  书生看着这副情景,低头瞅了瞅杯中的桃花醉,呷了一小口,扯了扯嘴角。而酒馆中的其余看客,看着花百媚亮出来的金锭,也盘算起来。  小二果然手脚麻利,很快桌子上摆满了冷盘热菜,虽说花百媚穿得干净,吃相可是一点儿也不文雅,下手就撕下烧鸡的一只腿,径直啃了起来,喝酒也不用盅,居然用碗,书生是真看呆了,花生米被吓掉了都没有察觉。花百媚才不会顾及周围人怎么看,自己从小学的又不是琴棋书画,无病呻吟,一个走江湖的女子,有什么形象好顾及。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念着就闷下一海碗酒,呵,肚子里很快就火辣辣的!  几碗下肚之后,花百媚双颊泛红,现出了媚态,不一会儿便趴在了桌子上。很快就有一个粗布妇人靠近她,嘴上关切地问着“姑娘你不要紧吧?”暗里却将花百媚的钱袋收入囊中,见花百媚如死人一般,很是开心。这时候她身后的驼子说话了:“婆娘,你也忒小心了的点儿,浪费老子一包蒙汗药。我就说这种人傻钱多的丫头根本不值得你这么小心!”  “你懂什么,做买卖就是要万无一失。对付这种小姑娘,这样不花费大力气,又稳妥,瞅瞅,都是金的!”妇人手上摆弄着那些金锭,笑的合不拢嘴。  “这么只肥羊,你们想独吞?”只见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壮汉抱着胳膊,瞪着驼子和妇人,他左眼是有一道长长的斜痕伤疤,这使得他的眼神更加轻蔑,他身后还有四五个随从,身材也都十分高大。  只见驼子慢声细语地答复道:“刀疤,这只羊是我和婆娘先看上的,先来后到,道上的规矩,不抢食儿啊。”  “就是,何况你们也没出手啊,都是我跟驼子算计的,你们想坐收分羹可不行。”  “我刀疤眼睛看到的,就是有份儿!伏婆子,你是个精明小心的人,你觉着硬碰硬,你和驼子能讨到甜头?”刀疤一副十分自信的样子,伏婆子也有点儿担忧,她和驼子的功夫倒不差,只不过她一向小心谨慎,更是惜命,才不愿意为了钱财把命搭上,她转了转眼珠子,正要说出个注意,不想驼子抢先说:“刀疤,钱的事儿我不愿意让,可是人你可以扛走。”驼子嘻嘻地坏笑着。  伏婆子瞟了驼子一眼,没好气的说:“哼,这是你想做的吧。天下男人一样色。”  驼子不吭气,刀疤见对方有所退让,便更加强硬:“人我要,财我也不想亏!兄弟们跟这儿蹲了半天了,总得讨点儿酒钱。”  “刀疤啊刀疤,你真是个无赖!”伏婆子气的想出招了,被驼子制止了。  “怎么个分法儿?”驼子低声道。  “哥们懂规矩,你们占大头,□□分。”  “那你是做梦!二八,让你们抽二成也是我们不想坏了心情,你可不要以为我和婆娘就怕了你们,说真的,刀疤你们虽然人多,可我驼子好歹也混了江湖三十余年了,能活到现在也不是吃素的!”  刀疤不想闹个两败俱伤自讨没趣,“成交!”说着便命手下去扛人,伏婆子眼尖看到了花百媚手上的镯子,凑上前去打算撸下来,只见花百媚手腕突然一拧,发了枚暗器顿时打伤了伏婆子,架着她的壮汉一时没缓过神来,也被她用内力弹开,一闪身站在酒桌上,清醒得很,醉态全无。  驼子好生困惑:“你没中计?”  “随便在酒里下点儿蒙汗药,你也好意思管这叫计谋?真是丢了伏驼双煞的名声。”  伏婆子一惊:“小丫头片子,你认得我们?”  “我认得你们是你们的荣幸呢。”说着拔剑而起,双方交战了起来。刀疤见状想拿了金锭溜走,被花百媚一把用剑鞘拦下,林婆子也拦住了刀疤,企图夺回金锭,花百媚发了几枚暗针打昏了刀疤的手下,喊道“一个都别想跑!”  且说这么一番混战,酒馆内的人都被吓跑了,只有那个书生还在不慌不忙地吃着小菜,“小二,这酒凉了,再去温一温。”  “客官,这个阵势您还吃呐!”小二哆哆嗦嗦地小声嘀咕。  “呵呵,不碍事,民以食为天。拜托了。”说着就塞给了小哥一块银子,小二拿了酒壶赶紧跑开了去。等他握着酒回来,却发现书生已经被驼子挟持了,小二吓得酒壶也握不住了,赶紧跑开了。  “哼!年纪不大,招倒挺狠。我们联手也打不过你,你要是不让我们走,我就宰了他!”  书生吓得脸色惨白:“别、别啊,大叔!江……江湖的事儿我不懂,我不过是贪吃了些,您老手下留情啊。”  花百媚心下也犹疑了,连累无辜绝非武林正义人士所为,握着剑的手松缓了一下,被伏婆子看见机会一剑劈了过去,花百媚连忙躲闪,还是擦伤了左臂。刀疤和伏婆子趁势前后夹击,花百媚负伤在身,勉强维持平手。而驼子则挟持着书生往门外躲闪。  “小心身后啊姑娘!”书生见刀疤从后面偷袭过来,忍不住喊了出来。  花百媚急忙回身杀了刀疤一个措手不及,见书生已被挟出门外,直接从窗户飞身出去拦截驼子。花百媚步履轻盈,飞身下来犹如天女下凡,腰间的铃铛叮铃作响,看得书生脸红心跳。林婆子也紧随其后,刀疤则没了身影,好些弟兄受了伤,正好趁势开溜。驼子见已到闹市街上便给婆子使眼色,毕竟宝贝在自己身上,不如及时撤退。驼子随便捣毁了几个摊子制造了障碍,然后把书生推向一辆疾驰过来的马车,花百媚赶去救他,幸而及时,可回身时候只见了伏婆子放的一片白烟。  “哼,居然都跑掉了!”花百媚好生气恼。“你没什么事吧?”花百媚也略有歉意地看着书生,此人却像并未受到惊吓,反而很淡定地拱手说:“辛苦姑娘及时相救,在下苟得不死,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看来不是个书呆子,花百媚心里盘算着就仔细打量起小哥来,他面色光泽,细皮嫩肉,堪比西天取经的唐僧,温润如玉,貌比潘安啊!再说这打扮,白色内襟,纤尘不染,外罩青色蚕丝小褂,啧啧,富贵人啊。胸前挂了一串西域风格的珠子,最数奇特的,是他腰间佩了两柄不大不小的匕首,雕着鱼尾图案,这可和懦弱书生的形象有点儿反差。  书生被盯得有点儿不自在,挠挠头道:“小姐若是没什么别的吩咐,在下这就告辞了。”  “慢着”,花百媚哂笑了一下,“你这么耐看,姐姐舍不得你啊。怎么说我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陪姐姐喝一杯如何?”花百媚的胳膊搭着书生的肩膀,竟摩挲起书生的后背来,书生好不自在,忙摆手道“小弟一介布衣,不胜酒力,求姐姐放过……”  “哼,揣着人家的东西就想走,可也是读书人学的规矩?”说着花百媚一掌劈过去,猝不及防,哪知书生躲闪迅捷,犹如草蛇入洞。花百媚步步逼近,书生则节节退让,虽未还手,却也未让花百媚近身。  “你果然不是省油的灯!”  “小生愚钝,姐姐为何对我突下狠手?”  “哼,你明知故问!”  “还望明示!”说话打斗之间,二人已离了闹市,书生已经无路可退,花百媚仍然攻势不减,书生纵身一跃,立在一成竹之上,本想借势一走了之,却发现胸前的挂件,腰间的匕首都不见了,他自嘲地笑了一下,向下一看,花百媚正拎着这两件宝贝朝他示威呢。  “五彩连珠,追鱼双月刀!不要说我认出了这两件神器。就是叫不上名字,这么贵重的宝贝,中土人士一般可不随身带着。再者,公子袖口的祥瑞图案纹反了,一个饱读诗书的书生是绝不会犯下这等错误的,这就不仅仅是书生身份可疑了,而是说明你根本就不是中土人士。如果我没猜错,想必公子就是如今让江湖兄弟们好生头疼的、大名鼎鼎的塞北大盗柳通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