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4章 七年舔狗被拉黑(1 / 2)纯白夜曲首页

夜长卿:婉瑜,都快大学毕业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是准备继续在国外念研究生吗,要不我过来陪你?

这些年他埋头苦学混出成绩,也终于博得了在父亲面前争取到出国的机会。

秦婉瑜低头看了眼无名指的钻戒,打字言简意赅,同时也在大四毕业这一年撕碎了夜长卿的心,斩断了他这些年所有的情思和等待。

秦婉瑜:不用了,夜长卿,你真的可以不用再给我发消息了,我打算结婚了,是父母安排的,人挺好的,对我也好,我们……挺合适的。

这些年,即便秦婉瑜一遍又一遍的提醒夜长卿不用为她等待至此,即便她从来没有给过他什么口头上的承诺,哪怕是哄人开心一时的话她都不忍欺骗他,可夜长卿仍然执拗不肯放手。

夜长卿眼眸发红的死死盯着手机屏幕,心冰冷失望到了极点。

七年,他等她等了足足七年,从初三,到高三,一直到现在的大四毕业,她就这么一声不吭的把自己给嫁了!

你真的喜欢他?为什么你什么都要听你父母的,你真的想好了吗!

夜长卿死死咬着下嘴唇,仿佛在隐忍一种即将迸发出来的情绪,他愤怒,不甘,痛心疾首……

然而,他再次给她发消息,却显示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在秦婉瑜告知夜长卿她即将结婚的消息后,她就眼疾手快的把他给删掉了,她想都不用想就知道夜长卿一定会不停的质问他,甚至用尽全力的去挽留她。

七年,她早已不是当年单纯可爱的秦婉瑜了,夜长卿却像个白痴一样死死的等着她一定会回来,是男孩太天真,低估了时间的力量,七年的时间足够改变一个人的性格。

刚开始秦婉瑜到了国外念书,他们在手机上仍然是无话不谈,但慢慢的,一年又一年,女孩回消息的频率越来越慢,甚至好几个月才回一条信息,从文字上也能干判断出语气都是无关紧要,仿佛在跟一个陌生人打字问候,夜长卿不是没发觉出来秦婉瑜慢慢在时间的长流中,慢慢在异乡改变,可他仍然在不甘心的在赌。

他还是赌输了。

秦婉瑜的心自始至终都没有为他而停留片刻,当年她义无反顾听父母的话出国念书的时候就已经能验证,在秦婉瑜的心里,父母之言、前途和自由比夜长卿重要的多,她也许是曾经对他动过心,但她不会停下自己本应该继续前进的脚步。

在发送出去的消息变为红色的感叹号,夜长卿再也绷不住的流下泪水,他是个坚强的人,母亲离婚跟父亲决裂出走的时候他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却在秦婉瑜说自己要嫁给别人,把他拉黑的瞬间,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心痛的情绪,眼泪夺眶而出,他终究还是没能在年少的青春里牢牢抓住自己心爱的人,他永远的失去了她,就连成为他朋友的资格,也丧失掉了。

秦婉瑜,你好狠的心,说拉黑就拉黑,连婚礼的请帖都不给我送一张,你是在怕什么,心虚什么!

夜长卿哭红了眼,手指颤抖着给秦婉瑜一遍又一遍的发送着好友申请,手机屏幕一直跳出来被拉黑无法加好友的提示。

可他就跟着了魔一样,是的,他此时非常不理智,心痛跟愤怒包裹着他千疮百孔的心,他又颤抖着手给女孩发送小作文似的长篇大论的短信。

女孩只回了一句:夜长卿,同学一场,请你以后不要再打扰我的生活,祝你也幸福,再见。

这下,秦婉瑜拉黑了关于夜长卿所有的联系方式,这是下定决心要嫁作他人,跟他彻底断了联系。

今晚是大学毕业前夕的同学聚会,夜长卿是被同学们起哄硬拉而来。

而林白薇本不属于这个班级更不属于这个专业的,但听闻宿舍好友提了一嘴班草夜长卿也会参加今晚的同学Party,她就默默的跟来凑热闹,只是为了默默的看一眼夜长卿,她就很满意了,她跟夜长卿虽然是一个学校的,但不同的班级和专业,让她难以经常看到他,可她又忍不住不去关注他。

有的时候,林白薇经常会不自觉的感叹世界真的好奇怪,为什么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而喜欢自己的人自己又不来电,为什么两情相悦这么难,她什么时候才能脱单追到男神呢。

从聚会吃饭,一直到昏暗热闹的KTV里,大家都是有说有笑的,不少男生过来跟她搭讪,但林白薇的心思不在社交上,她那双圆圆大大清澈的眼睛都一直长在夜长卿身上,默默关注着他,看到喜欢的人,眼睛都是闪闪发亮的。

观察许久,她自然也是发觉到了男孩的异常。

看到夜长卿哭红的眼,林白薇感同身受,感觉自己的心都碎了,她见不得别人哭,更见不得自己喜欢的男孩在自己面前痛哭流涕。

她猜测,肯定又是因为秦婉瑜了,只有那个女生才会让一向潇洒霸气的夜长卿变成现在这副失魂落魄,丢了心神的颓废模样。

她再也坐不住了,一点一点的拨开面前大包房里正在热歌热舞的人群,慢慢的靠近沉醉在悲伤之中的夜长卿。

她不是有意看人手机的,只是夜长卿的举动太过于明显了,只见他双眼通红颤抖着手快速僵硬的在手机屏幕前打着一行又一行的字,那些长长的字并没能发送出去。

林白薇瞧见了,夜长卿这是被秦婉瑜拉黑了!

怎么会,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林白薇很疑惑,更担心夜长卿此时的精神状态,怕他伤心过度。

林白薇思索了一下,傻傻的交出自己那粉嫩嫩Hello Kitty手机壳包裹的手机。

“你用我的账号添加一下她吧,你们……是不是吵架了?”林白薇小心翼翼的问着。

夜长卿抬眸看向女孩,女孩的皮肤很白,长相甜美可爱一看就是乖乖女。

他给自己杯中倒满冰凉刺骨的酒一饮而下,自嘲开口:“不用,她要结婚了,狠心跟我断联系,就算再加也会被拉黑。吵什么架,什么关系都不是,我给人当了七年的舔狗,到最后啥也不是,呵呵。”

晚安好梦~~~~~~

我所认识的老鼠

十六岁那年,在初秋的一个月圆之夜,我与一只小老鼠偶然相遇,从此再也没有忘掉它那双亮闪闪的眼睛。

那年我刚从山村来省城上大学,住在一间学生宿舍里。我的床在靠窗的位置,床头放着我的小书桌,很方便。我们的宿舍楼前是一块空旷的运动场。我们没有装窗帘,晚上月光和星光都会洒在我的床前和桌上。

那天晚上月光很亮,半夜里我被太过明亮的月光“吵”醒了。我睁大眼睛躺在床上发了一会儿愣,然后翻了个身——在我的书桌上,有一团柔软的灰色。那是一只小老鼠,它蹲伏在那儿,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我也看着它。在明亮的月光里,我们相互看了大约一秒钟。它从窗口爬出去,我侧转头继续睡觉,但这一秒的对视从此定格下来,一直留存在我的记忆里。后来我写童话的时候,每当写到小老鼠,这个月光下的影子就会跳出来。于是,它成为了《红鞋子》中那只有些孤独、粗野的小老鼠,成了《小老鼠的魔法书》中那只幸运的小老鼠。

老鼠进到一家人的房子里,绝不是为了扮演可爱的童话精灵,大多是为了偷米、偷花生,咬木头磨牙。当然,如果它到我家里,有时候也难免会尝尝书的滋味。一只老鼠在你家米桶里拉点屎,在衣柜里咬破一件衣服,将厨房的橱柜门咬去一角,都属于正常现象。但跑进我家的那只老鼠干出的一系列事情,却可以称得上疯狂了。

最初我在三楼房间的地板上发现了咬碎的木头,在衣柜里发现了黑色的老鼠屎和被咬烂的衣服,心想这只老鼠真傻,一楼是厨房,有米,有面,有花生,有黄豆,垃圾桶里还有食物残渣,它为什么不去呢?家里每间房的门都是打开的,这只老鼠很容易就能跑到厨房里去,但它却铁了心似的要待在三楼。衣柜里的老鼠屎打扫干净了,衣柜门也特意关上了,可是过不了几天柜子里又有老鼠屎出现,冷不丁又有一件衣服上出现了一个破洞。

既然这只老鼠执意要留在三楼,我们也没有办法。为了消灭它,只好找来粘鼠板,在四处布下陷阱。

自从三楼放置了粘鼠板,老鼠就不在三楼活动了。几天后,住在一楼的阿姨告诉我们,这只老鼠到二楼来了,晚上在客厅和书房里走来走去,动静大极了,简直像人在走动。

听了阿姨的话,我也留了心。果然,晚上,我在三楼也能听到二楼客厅里的动静,真的像是有人在走动。能弄出这么大动静的老鼠,一定是只大老鼠。

于是,我们将粘鼠板移至二楼,但老鼠始终没有被粘住。既然粘不到它,就开个方便之门,让它在夜里逃出家门,它能保全了性命,我们也落得清净。于是,我们总是故意把通往阳台的门打开,方便它夜里逃走。但它却一门心思在我家耗上了,迟迟不肯离开,家里被损坏的东西也越来越多了。

二楼客房的床单被啃得千疮百孔。

一天晚上,我先生晚归,袜子脱下来后顺手放在二楼卫生间的门口。第二天早晨,门口只有一只袜子,另一只袜子怎么也找不到。

直到有一天阿姨进行大扫除,搬开客厅的沙发,才发现那只袜子在沙发后面。沙发上还有一个菜碗大小的洞——当然是被老鼠啃出来的!

从此以后,这只老鼠更加肆无忌惮了。

白天,我在书房里看书,它就在我头上的空调管道里散步。通风口就在书桌的正上方,我怀疑它就在我的头顶上窥视,时刻担心着它会一个不小心从通风口掉出来,掉在我的脖子上。如果真是那样,我想它大概会不失时机地啃我一口——它已经啃过木头、书籍、沙发、衣服和床罩了,说不定什么都想试试味道呢。

它一直待在房子里不走,是不是想把人赶走,独占了这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