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反方向的钟(1 / 2)低语莫言首页

反方向旋转的钟,穿梭时间,跨过界限。

悠扬的伴奏声散播开来,环绕在这家开在大街旁边的小店中。21世纪的音乐天王创作的歌曲即使在多年后也不落陈旧,仍然在大街小巷中广为流传。路过的人往往也会因为熟悉的歌声而稍微停步,将目光投向这家饭店。

这是一家前后贯通的饭店,从后门走出就是住户小区,店里面收拾的异常干净整洁。此时早餐时间刚过,外面下着小雨,里面只有一个服务生正在擦拭着干净的卡座,为最忙碌的时刻做好准备。

前台处趴着一条白色的细犬,身子随着呼吸微微一上一下,时不时还摇动一下耳朵,显然是睡得极其安稳。它的脖子上戴着一个项圈,上面写着应该是它的名字-小白。服务生在远处看到后,做完手头的工作,就走到它身边,轻轻蹲下,摸了摸它的头,将它叫醒。

叫做小白的小狗醒后吐出舌头,汪汪的叫了两声,身子轻轻地往服务生的手心蹭。

服务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笑道“小白睡得这么舒服啊。”

这时门口传来一道声音“哟,你竟然没在工作吗?”

服务生没回头的继续逗弄着手上的小白,小白的眼睛不自觉地眯上了,看着很是惬意。

“还没有顾客准备用餐,况且现在是休息时间。”

“亏得我还以为太阳从西方出来了呢。”

随着脚步声不断地接近,服务生这才回头看向声音的主人。那是一个一米七几的中年男性,留着整齐的胡须,看上去平日里似乎经常保养,脸上带着一抹微笑,身材健壮,穿着一身花衬衫和短裤,看上去就像刚从夏威夷度假回来的大猩猩一样。他是曾奚孟的老板,叫花无缺,是一个靠祖上盈泽潇洒人生的老花花公子。

他蹲下来也想逗弄一下小白,他的手刚伸过来,小白就从服务生的手中溜走,往别的地方走去了,似乎中途还很人性化的撇了花无缺一眼。只余下花无缺的手僵在半空中,他讪讪地收回了手。

服务生起身准备去洗手,在洗手的路上说“看来某人今天又被嫌弃了。”

花无缺被噎住了,起身抗议道“那是因为你的狗比较特别,换成别的狗我怎么可能会被嫌弃!”

小白性情极其温顺,从来不反抗别人的抚摸,再加上它特别的外表,很多来吃饭的客人都会来摸摸它柔顺的毛发。但花无缺偏偏是个例外。出于不知名的缘故,每次花无缺靠近,小白都会走开,到另一个地方躺下。可以说是非常嫌弃。但不知为何,花无缺却愈挫愈勇。每次都来寻求青睐。

服务生想了想“也许是一山不容二狗。”

花无缺气得抓紧了拳头,随后又松开,垂头丧气地找了张凳子坐了下来,似乎是备受打击。

上一首音乐刚播放完,此时店里放着过世的日本音乐家的成名曲。这是一首优雅而哀伤的曲子,就像让人在大雪纷飞的小木屋里烤着火,酣然入睡。店里的音乐都是服务生挑选的。听着音乐,花无缺盯着正把小白拴上绳免得吓到客人的服务生。

服务生叫做曾奚孟,有着一张略显秀气的脸庞,眉毛微浓,鼻梁高挺,最具特色的是他的眼睛,清澈的墨黑色瞳孔,如同深不见底的黑洞一般,似乎永远古井无波的注视着每一个人,却不会让人感到冒犯。

这种淡然出尘的气质,任谁看到都得赞一句翩翩君子。靠着这种气质,服务生为餐馆吸引了不少女性回头客,上至为女儿找对象的大婶,下至吃棒棒糖的三岁幼童。连花无缺都不由得赞叹。

当初曾奚孟来应聘时,花无缺让他说说自己的优势。他先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要带着小白上班,若是不答应他就不多做打扰。花无缺有点讶异,问他为什么要带上小白。

于是曾奚孟便侃侃而谈,列出了他带小白面试成功之后的优势。十分钟之后,他才在花无缺和几位店员震惊的眼神前止住话头。

花无缺心想小子你长得帅也不能这么装啊,一份工作而已不至于的。但说出这话时曾奚孟脸上平静的表情,还是让他咽下了心中的话。花无缺并不在意小店里多一条狗,再加上曾奚孟这张外表加分的脸,于是决定试用他两天。

出乎意料的是,这两天里,店里的一切工作真的如同曾奚孟说的那样,显得井井有条,效率更是比以前高了几个档次,店内的氛围也变得更和谐了,有了一种秩序感。于是他就一直在这里留着做兼职。

曾奚孟似乎想起一件事“对了,今天陈哥怎么没来?他一直很准时的。”

“.....这个啊,他今天请假了,我过来通知你的。”

陈哥全名是陈歌,因为谐音的缘故大家都叫他陈哥,他是店里的厨师,据说以前曾经向一位退隐的特级厨艺大师学习过,吃过他做出的饭菜的客人往往赞不绝口,并且一向是店里公认的工作狂人,从来不曾迟到过。

但曾奚孟却不是关心这个,店里的厨子没来,总不能叫他这个服务员上去做菜吧?他放下手里拿着的抹布,难以置信的看向花无缺。

“什么时候请的假?”

“今....今天上午...事发突然,我这不是第一时间就过来通知你嘛。”其实昨天就发了,只不过他刚睡醒,忘记发信息了。花无缺心想。

盯着花无缺心虚地双手插兜,眼睛四处乱撇的模样,曾奚孟的脸越来越黑。

“给你涨工资。”

花无缺决定破财消灾。曾奚孟的脸色这才好看不少。

“下次记得早点通知我。”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虽然临近中午,但气温还是有点冷。他收拾好东西,脱下服务生的衣服,穿上自己的褐色外套。就去拿小白的栓绳。

“臭小子,到底你是老板还是我是老板!”花无缺怒道。

“钥匙在柜台里。”

懒得再争论,曾奚孟推开门,撑开伞往外走,小白跟在他的腿边,留下花无缺一个人在背后吹胡子瞪眼。

出了门,曾奚孟往菜市场走去。既然今天放假,那么他可以提早去买菜,为他的爷爷做饭了。

曾奚孟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拨通了家里的电话。一阵连线音过后,对面传来一道和蔼的声音。

“你好,请问是哪位?”

“爷爷,是我,今天我回家做饭,你不用去买菜了,外面下雨,路滑。”

“是奚孟啊,好的,我知道了。”

挂断手中的电话,曾奚孟想起一些年少的旧事。

从他能记事开始,家里就只剩他和爷爷了。奶奶的消息爷爷不曾透露过,只说是在很远的地方,曾奚孟也只当是在安慰当时年少的他。而他的父母在他小时候就已经去世,据说是一场很严重的车祸夺走了他们的生命,而唯一留给他的东西只有他们的财产,以及一张用相框裱起来的曾奚孟小时候的照片。当时他还是个婴儿,爷爷从农村来到城市,一手操办了所有的丧事。而到了今天,他对于父母的印象也已经很淡了。

儿时的经历也造就了他独立的性格,曾奚孟早早的就学会做饭,兼职,为家里减轻负担。家里的厨房一早就是曾奚孟的专属了。如果曾奚孟有空,一般都是他下厨。

已经过去十几年了啊...结束回忆,他抬起眼看,整座城市沉浸在暴雨剧幕的前戏中,早上他出门时看的天气预报上说这场雨将会持续两天。

此时乌云密布,薄雾笼罩,远方高耸入云的尖顶塔隐藏在阴暗之中,湿润的泥土味顺着风传来,雨珠接连打在他的雨伞上,发出哗啦啦的声音。随后顺着伞往下流,恰好滴到小白身上。小白抖了抖身子,不满地叫了两声。曾奚孟把伞往外移了移。

路上没有多少行人,步行道上只有曾奚孟的鞋子溅过水洼的声音。他喜欢这个天气,一个人走在道路上放空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前面再过一个路口就是菜市场了,曾奚孟在人行道旁等着绿灯。这时小白突然弓起身子,龇着牙朝对面低吼着,发出阵阵带有危险性的沉闷声。这让曾奚孟很吃惊,小白很少有这样攻击性的行为。曾奚孟抓紧绳子,看向对面。

他看到对面有一个男人面向这边,似乎也在等绿灯,没有撑伞,戴着一顶压得很低的鸭舌帽,穿着一件黑色大衣,脸色惨白。手藏在背后,似乎拿着什么东西,低垂的眼睛似乎正直盯着曾奚孟。

曾奚孟眯起眼睛,这时从旁边来了一辆车,车辆飞驰而过,隔断了一瞬曾奚孟的视线。车辆离开后,原先那个黑衣男子已经消失不见了。小白也停止了吠叫。

曾奚孟一愣,左右看了一眼,空旷的街道甚至让曾奚孟怀疑自己看错了,他还想着寻找一下,但绿灯已经亮了,他只得作罢。

“刚刚那个人....好奇怪....”

“奚孟!你怎么在这?”

一阵熟悉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他转过头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惊喜的笑脸。这是一个高塔般的壮汉,有着一双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嘴唇微收,整个人像是人猿泰山安上了金姓明星的脸,有种北方大汉的气质。曾奚孟的身高已经有一米八几了,但他却跟曾奚孟的个头差不多高,甚至还高出一截。

来人是曾奚孟在班上不多的朋友之一,朱八。

“今天提早下班,我要去菜市场买菜。”

听到这话的朱八两眼放光,朱八的家就在曾奚孟家的附近,自从一次偶然的机会尝过曾奚孟做的菜之后,曾奚孟的厨艺对他来说就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诱惑。

“三个人的菜一定很多吧,我来帮你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