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街市(1 / 2)新朝大司农首页

说是傻丫头,其实小姑娘心灵手巧得很。目前兄妹俩身上的棉衣,就都是她自己缝制的。至于之前给她买的那两套衣服,则被她小心翼翼收了起来。贫苦人家的孩子,越是喜欢,就越是珍惜,王俊对此也无可奈何。

衣服里面塞着厚厚的棉花,穿着挺暖和的。这年月不似后世争相露肉,富贵人家一到秋冬,先就将锦帽貂裘穿戴起来,裹得严严实实,如此才让人们羡慕。

只是棉花貌似在唐宋还属于一种观赏的“花”,一直深藏宫廷,到了明代才开始在民间大量种植。不过想到长安城里的那个老人,王俊也就释然了。

事实上在先帝一朝还曾有过明文规定,要求农户们用十分之一的田地来栽种棉花,也就是近年来才慢慢从官府严令转变成了民间自愿而已。

秋收之后也就彻底闲了下来。随着天气愈发转冷,王俊就从草庐搬回了城内,这些天闲来无事,倒是教了小妹不少新体字。

虽然如今随着纸张的普及,知识不再像之前那样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贫民百姓里也渐渐有了识文断字之辈,但说到底还只是少数人。即便县里办有县学,免除多少多少学费,但这农耕社会,去县学读书也就意味着家里少了一个劳动力。生活太艰难,不是所有人都有那种魄力的。

小姑娘聪颖,主要还是明白事理,懂得珍惜,王俊教起来倒也轻松。前些天专程买了《大新字典》,不仅要对照着教小姑娘,他自己其实也要好好看看,起码得知道字典之中都有哪些字,不然若是哪个字忘了收录进去,自己以后却用了,那就不太好。

至于王俊为什么识字,小姑娘倒是没有多少疑惑,只当是姓朱的老头教他的。老头这段时间经常过来,却是不清楚小姑娘对他愈发恭敬原来就是因为这个。

相交日久,也会说些各地州郡的事情,多是老头侃侃而谈,王俊有时听得入迷,随口说上一句,老头也要深思好久。不过两人因诗文相识,大多时候聊的还是这些,只是王俊心有顾虑,有意低调,前几日被缠的烦了,随手写了一首《卧春》——

暗梅幽闻花,卧枝伤恨底

遥闻卧似水,易透达春绿

老头依旧抄写了一份,摇头晃脑一路吟诵着回家去了。这几日却是没来,估计是不解其意,在家里默默研读。

王俊摇了摇头,想着也觉有趣。

这些天睡到中午起床,天气好的话就去到江堤上走走看看。或者就在家里练字,买了毛笔,蘸着水在青石板上就能写,又方便又省纸墨。后世许多老大爷就经常在广场上这样练字,王俊每每看见,都羡慕不已。

王倩最近仍在布庄做工,倒是说过几次让她不用再去,小姑娘这段时间还在考虑。下午等她从布庄回来后,王俊就开始教课,最近这丫头愈发积极起来,学得极快,省下好些时间,经常趁着天还没黑就兴冲冲跑出去,回来的时候眉梢眼角尽是笑意。

王俊一直冷眼旁观,倒也没有去干涉。只是这日傍晚随口问了一句,小丫头顿时羞红了脸,轻声细语道:“哎呀,我是教大锤认字了啦。”

王俊暗叹口气,也有些无奈,“咳……他能学得进去吗?”

“嗯嗯…”小姑娘点头不迭,说道:“大锤很好学的。”